辞退包括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一般指用人单位对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仍然无效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解雇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